
影城公告
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
2026/09/29 ~ 2026/12/31 發佈
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「本公司」)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8條規定,就您於本公司填寫登記所蒐集之個人資料,向您告知以下事項:
一、蒐集機關/非公務機關名稱
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。
二、蒐集之目的
為辦理訂購通知、業務聯繫使用、客戶管理、資料建檔、業務推廣、行銷及提供其他與本公司業務內容有關之服務。
三、個人資料之類別
包括姓名、公司或團體名稱、電話、電子郵件、訂購數量、訂購金額及填寫登記表單內所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。
四、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
利用期間:於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或業務所必要之保存期間內利用。
利用地區:中華民國境內。
利用對象:本公司及本公司為執行上述蒐集目的所委託之相關人員或受託機構。
利用方式:以電子、紙本或其他適當方式,於蒐集目的必要範圍內進行處理及利用。
五、當事人權利及行使方式
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3條規定,您得就本人之個人資料向本公司行使下列權利:
-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-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-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-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- 請求刪除。
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請透過本公司客服信箱 service@ambassador.com.tw 或官網「顧客意見信箱」提出申請。
六、拒絕提供之影響
惟如拒絕提供本表單所需之必要資料,或提供之資料不足以確認或聯繫,將無法完成訂購、聯繫或提供相關服務。
以上告知事項,您於提供個人資料前已充分知悉。


